星报讯 昨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记者从合肥市公管局获悉,该局发布了关于规范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行政处罚信息,该局将严格落实“双公示”制度,对当事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推送至“信用合肥”网站进行公示。围标串标等行政处罚信息将在“信用合肥”门户网站公示一年。
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除文件规定的涉及公共资源交易中的出借和借用资质投标、围标串标情形外,还包括:3年内2次(含2次)以上受到合肥市公管局行政处罚的信息,因伪造、编造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骗取中标被行政处罚的信息。
行政处罚信息在“信用合肥”门户网站公示期限暂定一年,其中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暂定为三年,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示期限起始时间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计算。
行政相对人在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内,要求撤下已公示行政处罚信息的,应同时符合下列情形:行政处罚决定已履行完毕;公示期限不少于6个月;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不利影响。行政相对人向合肥市公管局提交书面申请,在收到行政相对人申请20日内完成核查和处理,决定撤下的,填报《信用修复情况表》并反馈“信用合肥”公示网站管理部门。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不予信用修复,公示期限内不得撤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