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转嫁抵押登记费、停车场和幼儿园乱收费、不按规定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昨日,合肥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局发布了七大价格违法案件。
停车场乱收停车费
根据群众反映,庐江县物价局对庐江县中医院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情况进行检查。经查,该院在停车场服务收费中存在收取就诊治疗和住院病人停车费用行为,违反了《合肥市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关于县中医院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庐价服[2014]9号)文件关于“就诊车辆凭当日病历和票据免费停放之规定”,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规范价格行政处罚权的若干规定》,庐江县物价局责令该院立即整改,并实施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幼儿园乱收费
长丰县物价局接群众举报,长丰县水湖镇吴山路幼儿园对不属于长丰师范附小学区的幼儿在备案登记的保育教育费之外收取每生2000元的费用,共计在标价之外多收30000元。长丰县物价局责令其退还多收价款后,该幼儿园逾期仍然未退还多收价款。长丰县物价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该幼儿园给予没收违法所得3万元合并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