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记者从安徽食药监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2017全年共立案查处“四品一械”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12299件,吊销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11家,罚没款合计1.2174亿元。与此同时,会上还发布了代表性案例。
打假:销毁假劣药品35643盒
在今年“3·15”来临之际,为展示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主动作为,打击食品药品领域制假售假的成果,各市(县、区)局集中统一销毁了案件查处中没收的假劣药品及不合格食品,全省共销毁假劣药品35643盒(支、瓶)、中药材及饮片等散装药品计3105公斤;销毁不合格食品45973袋(瓶、桶),无外包装的散装食品计38326公斤。
滁州市查处制售假药“冬虫夏草”案
2017年7月9日,滁州市公安局南谯分局清流派出所民警巡查中,发现本市居民陈某经营的绿顿化妆品专营店内堆放2箱“冬虫夏草”产品可疑。经滁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甄别,现场查获的2箱计3177克“冬虫夏草”涉嫌为假药。后经专案组查明,2013年12月至2017年9月间,犯罪嫌疑人谭某为牟取利益,根据自己从事中药材采购方面的经验,从市场上购进亚香棒虫草、白虫草、八瓜藤、漂白粉、染色剂等原料进行化学漂染,伙同杨某、陈某等人通过“四川冬虫夏草滋补堂”“藏羌雪域虫草”、1688网“青藏雪域虫草”多个网店进行销售。上述网店中查获的“虫草”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鉴定,不是冬虫夏草,应认定为假药。该案已列为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
饭馆门口买罂粟制售酸菜鱼
2017年3月,六安市裕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投诉举报,称该辖区内居民阮某经营的范成良酸菜鱼馆在菜品中非法添加罂粟壳,该局随即组织执法人员对该酸菜鱼馆进行暗访,执法人员着便衣购买了阮某制作的“酸菜鱼”送检,并在当日对该酸菜鱼馆依法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检验,当事人制作的“酸菜鱼”中含有“罂粟碱”和“那可丁”成分。随即该案移交公安机关予以立案侦查。经核实,阮某为改善菜品口感、增加客源,在其制作的“酸菜鱼”中添加了罂粟壳,罂粟壳为其在饭店门口以100元350克的价格向个人购买。
2017年11月,六安市裕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范成良酸菜鱼馆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2017年12月,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阮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判令阮某立即停止实施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行为,并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