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网购规模越来越大,用户群体越来越多,产生的网络消费纠纷也随之攀升。3月7日,合肥市工商局发布2017年度网络消费维权报告。去年合肥共受理网络消费投诉、举报及咨询1.89万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0多万元。
商家“一锤子买卖”,后期服务难维权
日前,合肥市工商局接到一起注册商标侵权案件线索,反映位于合肥市经开区某小区内的自然人网店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经查明,当事人在电子商务平台开设了多家网店销售标注有“苹果”logo的手机配件,经商标权属人认定,销售的商品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依据规定,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苹果牌手机壳760个以及手机电源适配器100个的行政处罚,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霸王条款”难辨清,权责确立要公平
去年5月,合肥市工商局网监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艺龙网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现金账户内1397.8元的现金转成了积分,而积分也因过期被清零了。工作人员经了解,因客户未在有效期内(返现金额处有明确截止日期)使用或者提现,导致过期后无法使用且过期时间较长,所以无法给客户补返。经协商调解,艺龙网同意返还现金,投诉人表示满意。
职业投诉量剧增,帮助维权要公正
2017年12月,合肥市工商局接到消费者投诉举报称,其在某网络商城某企业网店内购买了一个价值8元的红酒开瓶器,收到货后认为其商品生产产家不具备生产资质,故向工商部门投诉举报,要求商家退还购物款并承担本案邮寄、打印、误工、律师咨询等8000元费用。工作人员在接到该投诉举报后,根据规定,告知消费者向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住所所在地的工商部门举报,并对消费者的投诉事项依法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商家拒绝协商,故依法终止调解,并将终止调解事项告知消费者。
数据 :投诉创历史新高
合肥市网络交易监管服务平台数据显示,2017年合肥共受理网络消费投诉、举报及咨询18927件(其中投诉7129件,举报475件,咨询及其他11323件),其中国家工商总局12315互联网平台受理诉求465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0多万元。投诉量创历史新高。
按客体类型分,网络商品交易类诉求8594件,占总量的45.4%;网络服务交易类诉求8676件,占总量的45.8%;其他类1657件,占总量的8.8%。按投诉内容分,网络商品质量类投诉1915件,占总量的10.1%;服务质量类投诉2452件,占总量的12.9%;商品/服务的广告类投诉5007件,占总量的26.5%;商标类投诉116件,占总量的0.6%;反映其他问题的投诉9437件,占总量的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