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宿州市埇桥区被安徽省食安办确定为第二批“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区”。自2016年5月全面启动创建工作以来,埇桥区委、区政府按照“四个最严”要求,主动适应体制转换,大力推动“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新理念与监管工作深度融合,精心部署,主动作为,强基健制,多方联动,实现食品安全整体水平、食品安全治理能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水平和公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创建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党政同责“实”下去。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年度绩效目标责任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领导亲自动员部署创建工作,实行逐级包保责任制,在全区乡镇、街道建立806名食品药品安全“四员”队伍,推动“四有两责”在基层落地生根。
风险防控“兜”得住。最大力度地推进了创建目标的精准细致落实,使食品行业从农田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到餐桌,进行了全方位的强化监管与规范。已建24个食品安全快检室,26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运行有效,全区共抽检各类食用农产品样品3246批次,合格率100%,充分发挥了“初筛网”作用;全区已完成1506家食品药品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实现监管全覆盖,确保监管跑在风险前面;强化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主体责任,实现食用农产品“源头可溯、全程可控、风险可防、责任可究、公众可查”的目标;授牌一批餐饮示范街、示范单位,充分发挥典型示范榜样引导作用。两年来全区完成217家“明厨亮灶”建设,让“安全”成为埇桥区餐饮业最硬气的“招牌菜”。
稽查执法“亮”出来。贯彻“最严厉处罚”要求,严打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创建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9181人次,检查生产企业468家,监测养殖场所5671家,全区共立案266件,结案248件,罚款187.61万元,移交司法机关2件,销毁各类假冒伪劣食品案值100万元。形成打假治劣高压态势。
社会共治“建”起来。整合社会各方资源着力推动社会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共建共享。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和实施联合惩戒。与监管对象全面签订安全责任书,提高企业责任意识、自律意识。2016年以来,“12331”热线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553起,“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已初步形成。
埇桥区将以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区获得为新的起点,努力把示范区打造成落实“四个最严”的样板区、实践“四有两责”的先行区、促进社会共治的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