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人大代表、池州市市长雍成瀚看来,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和主力军,也是决胜脱贫攻坚的重要力量。他认为,目前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最基础的要素支撑和制约瓶颈就是资金问题。“目前,新型经营主体缺乏有效、足够的保障,同时,信用记录不完整,金融机构很难对其进行客观评价,这是导致新型经营主体融资难的原因。”
“劝耕贷”池州模式初见成效
据雍成瀚介绍,为了有效解决这个问题,我省创新推出了“劝耕贷”农业信贷担保产品,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低门槛、低成本、少环节、可持续的金融供给,突破了传统的贷款模式和信贷理念,“最短的7天就可以贷款。”雍成瀚表示,安徽首推的这项措施在池州初见成效,“两年来,我们的贷款总规模居全省第二,其中,‘劝耕贷’东至模式已推广到全市,全国各地都来池州调研。”
雍成瀚介绍说,在“劝耕贷”实行之前,池州市只有330户农业大户、龙头企业获得过银行贷款,总额1.2亿元;推行“劝耕贷”之后,有1112户获得了贷款,总额4.1亿元,“市政府的投入和奖补力度也更大,融资费用和贷款成本也更低了。”
雍成瀚认为,安徽的“劝耕贷”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问题,但“劝耕贷”业务仍需改进。“习总书记也提到,农村金融仍然是‘老大难’问题,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体制和机制上,要建立适合农业农村的治理体系。”雍成瀚建议说。
从国家层面完善和推广“劝耕贷”
为了解决农村金融贷款问题,雍成瀚提出了几点建议。首先,从国家层面组织对安徽的“劝耕贷”模式开展调研评估,完善和推广“劝耕贷”金融产品,加强全国性的指导建设,“目前我们新增的业务权限主要在总行,在安徽省195家银行业的金融机构中,仅有50家根据总行的授权开展‘劝耕贷’业务,还有四分之三没有展开。”为此,雍成瀚建议协调更多银行担保机构参与“劝耕贷”的业务,特别是协调涉农的金融机构,在总行层面将“劝耕贷”作为固定的金融产品,自上而下加以推广。
其次,加强涉农金融机构产品的创新,他认为产业兴旺需要更多的资本要素向农业、农村流动,建议进一步加强农村金融体制建设,推出贴近农业、农村发展需求的涉农金融产品。“在贷款对象上,银行对个人贷款业务的普遍要求是年龄不能超过60岁,但是农村留守老人中60岁以上的比例越来越大,按照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要加强面向小农的社会化服务,因此我建议对有产业发展能力和需求的60岁以上群体适当增加授信额度。”同时,雍成瀚认为,在征用期限上,由于农业投资的回报期限比较长,建议适当放宽涉农信贷的征用期限。
建议完善农村产权市场的流转体系
雍成瀚建议,完善农村产权市场的流转体系。“由于缺少统一的、规范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农村大部分资金抵押、融资、变现、交易难度大。如在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方面,人民银行等5部门曾在2016年出台了试点暂行办法,但在基层操作起来却存在落实难。
雍成瀚认为存在这个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个是土地价值评估难,多数地方没有专业的评估机制,没有权威的价值参考,“银行普遍是按照粮食作物的亩产价值来确定抵押价值,这就导致一些经济作物的价值变低了。”第二,是贷款审批难的问题,雍成瀚认为,多数银行不受理此类抵押贷款,而少数受理的银行在信贷模式和信贷程序上过于审慎,手续相对繁琐,“审贷周期普遍在60个工作日以上,远远长于一般实体企业贷款周期,因此,应当完善农村产权市场的流转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