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家上市公司拉响了股权质押“警报”,股权质押风险开始暴露,包括科融环境、神雾环保、千山药机、天夏智慧、顺威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风险较大,“质押”“平仓”“补充质押”“延期购回”成为上市公司公告的热门关键词。 ▋程 丹
个股闪崩、持续阴跌令前期利用股权质押推高杠杆或换取流动性的企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危机,在此背景下,有部分投资者担心将于3月12日开始执行的股票质押式回购新规,会让那些质押比例高且业绩不佳的公司在股价短期调整中,因强制平仓而带来集中抛售。
实际上,这属于过分担心。在沪深交易所最近联合举办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培训会上,监管层向各券商分管股票质押业务的高管和合规人员,梳理了场内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新老划断”原则以及新规过渡期间的衔接安排,在过渡期间参考新规展业,不得趁机实施“规模冲刺”。
此次培训会上,监管层最新明确十个重点问题:
1.明确“新老划断”原则以及新规过渡期间的衔接安排;
2.证券公司不得作为质权人参与场外股权质押;
3.禁止证券公司为场外股权质押提供第三方服务;
4.质押股触及平仓线不会被立即平仓,券商不会立即处置,而是会与客户积极沟通;
5.如果股东无力追保,质押实际逾期,券商要按流程办理;
6.券商平仓应遵循减持最新规定,通过竞价减持的,在3个月内不超过总股本的1%,大宗交易不超过总股本的2%;
7.在过渡期间参考新规展业,不得趁机实施规模冲刺;
8.通过定向资管计划参与场外股权质押的,质押人应登记为委托人;
9.明确要求严禁新增大集合参与股票质押交易,存量业务融资规模不得增加;
10.质押比例超过50%个股,存量场内质押到期可继续展期,回购期限不能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