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1月29日,省政府法制办公布了《修改〈安徽省邮政条例〉等14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计划对14部地方性法规进行修改。同时,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期望广大网友和有关单位积极发表修改意见和建议。
据悉,此次征询意见的起止时间:2018年1月29日至2月28日。提出意见的方式包括: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合肥市中山路1号一号楼西侧三楼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经济法制处,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修改14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发送至:jjfzhch@163.com。具体修改内容可登录省政府法制办网站(http://www.ahfzb.gov.cn)查看。
据悉,这14部地方性法规分别是:《安徽省邮政条例》《安徽省城市建设监察条例》《安徽省农村公路条例》《安徽省蚕种管理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安徽省水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安徽省抗旱条例》《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安徽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安徽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安徽省湖泊管理保护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