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段由某团体演绎的《黄河大合唱》恶搞视频在网络上广泛流传,在该视频中,创作于抗战时期的革命歌曲《黄河大合唱》被表演者用夸张另类的表演方式诠释恶搞。伴着《黄河大合唱》的旋律,一群人一边吼着“年终奖,年终奖,我们在嚎叫,我们在嚎叫”,一边摇头晃脑故作癫狂,时而瞪大眼时而张大嘴,时而扭动屁股乱舞手臂……(1月29日《武汉晨报》)
凡事都要有一个度,要有原则。娱乐大众可以,但不能就此丢掉底线,肆意恶搞经典作品。《黄河大合唱》不同于一般音乐作品,这是一首创作于抗日战争时期的音乐作品,是抗日军民广为传唱的一首歌曲,是保卫中华民族的不朽之作,是空前巨大的民族灾难中迸发出来的全民团结、共御外侮的民族心声,是在强敌面前不屈不挠、敢于胜利的坚强意志的体现。一些人为了娱乐观众,为了吸引观众眼球,增加流量,用低俗的歌词、夸张的表演,恶搞经典革命歌曲《黄河大合唱》。这种演绎和创作行为,实质上不只是以二次创作、重新诠释和演绎之名,对经典音乐作品、优秀传统文化进行一次又一次的亵渎,更是对民族伤痛和民族历史的亵玩,与文明背道而驰,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让人难以容忍。
在娱乐至上甚至娱乐至死的今天,必须及时刹住文化界、娱乐圈中恶搞经典作品这股歪风邪气,不能任由放纵。对恶搞经典作品的行为,既要从道德上予以批评和谴责,又要从法律上予以惩戒,高举法律武器遏制恶搞经典作品的歪风邪气。
一方面,互联网平台、演出平台要从对社会负责的角度出发,对文艺作品内容把好关,不能也不该推送和播放恶搞《黄河大合唱》这类“三俗”作品,要及时进行下线处理;另一方面,文化等主管部门,对播放、传播恶搞经典的作品,要加强监管,对负有责任的创作者和平台,该处罚的必须处罚。只有这样,才能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才能让广大文艺工作者吸取教训,在艺术创作中恪守底线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