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滁州市纪委、监察局围绕迎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在省纪委、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标本兼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反腐倡廉新成效为全市加快实现“同步全面建成小康、冲刺总量全省第三”目标提供了坚强保证。 ▋程明 记者 汪婷婷 胡昊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十九大以来,滁州市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利用“一端一微一报一平台”等新媒体,大力宣传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学习贯彻的具体举措和实际行动,注重收集、回应干部群众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建议,在学习贯彻中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讲清楚、讲明白。谋划推动工作。以新修订《党章》和十九大报告精神为指导,大力推进巡察机构组建和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去年1~11月,全市有4个党组织和53人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追究责任,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把环保督察移交问题作为问责工作的重点,截至11月底,全市共办结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移交信访件19件,问责64人。
以高压态势惩治腐败 严格党内监督
滁州市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1~11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000件次,同比下降37.95%;处置反映问题线索3797件,增长5.65%;立案1267件,下降3.87%;处分1211人,下降0.82%,其中县处级干部21人、乡科级干部187人,移送司法机关35人,下降38.6%,反腐败压倒性态势不断巩固。
滁州不断严格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正确处理“树木”和“森林”的关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做到管党治党无空白、无盲区。2017年以来,全市运用“四种形态”处置3954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712人次,占69%,“红红脸、出出汗”已经成为常态。深化纪检体制改革。实行重要市管干部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季度报告制。
深入推进作风建设 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2017年以来,滁州市不断推进市、县巡察工作机构建设,其中市级按照“一办四组”设置。出台《六届市委2017年至2021年巡察工作规划》,推动巡察向市属单位及二级机构、乡镇街道全面覆盖。突出“政治巡察”定位,发现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问题1632个,领导干部问题线索206件。
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去年1~11月共收到党风政风类举报线索171件。严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1~11月,全市共组织检查196次,检查车辆558辆次,检查宾馆酒店420家次,检查商场超市147家次,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76个,查处419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0人,分36次对139个问题185人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重视宣传教育
滁州市着力加强宣传教育和“后半篇文章”,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的学习宣传,编发《党章党规图解汇编》1.5万册。扎实开展“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编印《贪腐心理之路》,组织接待36批1600余人次党员干部赴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接受廉政教育,出台《滁州市新型政商关系行为规范》,倡导“清”“亲”政商关系等。做好纪律审查“后半篇文章”,在滁州日报开设“以案为鉴”“醒心亭”专栏,切实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此外,大力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秉持执纪者必先守纪理念,结合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以党支部为单位,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依托周学一篇党史资料、室部主任上讲台等载体,推动委局机关干部自觉学习政治理论。 (素材提供:滁州市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