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养老服务业更好更快发展,我省将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日前,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
2020年,非公办养老院床位将达7成以上
《实施意见》明确了到2020年的发展目标,养老服务市场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和产品有效供给能力大幅提升,供给结构更加合理,养老服务政策法规体系、行业质量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信用体系基本建立,市场监管机制有效运行,服务质量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养老服务业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能。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基本成型,社会力量运营的养老床位占比不低于70%,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30%。
开办养老院将会比过去简单很多
《实施意见》强调,着力降低准入门槛、精简行政审批环节。营利性养老机构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和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设立的服务网点,符合养老机构设立条件的,经民政部门核准后,可以实行“一照多址”。制定养老机构设置跨部门全流程综合审批实施细则,实施网上并联审批。
打造20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
《实施意见》明确,将养老资源重点向居家社区服务、农村和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倾斜。研究出台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加快构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在城市,大力发展县级居家养老指导中心、街道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三级中心”,打造20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鼓励以县(市、区)为单位对社区养老服务统一打包,交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或运营,实现区域内的社区养老服务统一标准、统一运营。优先支持发展社区嵌入式中小型养老机构,2018年全省重点支持建设50所社区嵌入式的“示范性长者照护之家”。
支持养老机构开办老年病医院
《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医养结合绿色通道,进一步扩大护理型服务资源。支持养老机构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中医医院、护理院、医务室等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养老机构设置医疗卫生机构审批绿色通道,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鼓励符合条件的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社区老年照料机构内设的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支持一、二级医院和专科医院转型为老年人护理院。引导乡镇卫生院、农村敬老院设立养护型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特色科室或专护区,提高护理型床位占比。
鼓励开发更多服务老人的机器人
《实施意见》提出,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创新,发展智慧养老服务新业态。在全省养老机构开发推广智慧养老机构服务管理系统。鼓励开发为老服务机器人人机对话。鼓励开发适老标准按摩设备和机器人。制定出台智慧养老机构建设规范,实施智慧养老院创建工程。完善各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开展智能物联网应用居家养老试点。发展远程医疗和远程养老服务,探索建立远程居家照护服务系统。
公办养老院床位占比将不超过30%
《实施意见》强调,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加快推进具备向社会提供养老服务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成为企业或开展公建民营。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租赁等方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盘活公办养老机构、医疗机构闲置床位,扩大社会养老服务资源。到2020年,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数占当地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超过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