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常乃忠 星级记者 刘海泉) 11月30日中午,淮南市的曹某和多年没有见面的老同学在八公山区山王镇酒店喝酒,因为同学情谊深,曹某就喝了一杯白酒和两瓶啤酒。曹某知道酒后不能开车就找了“代驾”,可“代驾”知道曹某喝酒的酒店偏僻,不愿去,曹某只好和“代驾”重新约到谢家集区车站路口见面后将车交给代驾。14时许,曹某自己开车到和“代驾”约定的地点,在距离地点1000米处遇到淮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谢家集大队民警查处酒驾行动。曹某停车接受吹气酒精仪器测试,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12月1日,曹某抽血化验结果出来,酒精含量达到118MG/100ML,属醉酒后驾车,等候曹某的将是驾驶证吊销,五年内不准申领驾驶证和1个月到6个月的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