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卫毅
近日,一个“苏州小伙”发布的帖子在网上流传,其称自己家境贫寒,母亲左右胸均被查出乳腺癌,并晒出病历单,希望通过“轻松筹”众筹30万元给母亲治病。帖子上线两天后,筹得近2万元善款,但为他母亲治疗的医院医生怒斥他陈述的病情与事实不符,其母实际只有单侧乳腺癌,而且除去医保报销费用,他们需要自费的医药费仅有6800元。事件曝光后,引发网友热议。(12月3日《检察日报》)
网络众筹“掺假”事件不断,已经严重影响了网络众筹的社会公信力。对此,笔者以为,对于网络“大病众筹”活动,需要抬高两大门槛:一道是要抬高开通“轻松筹”的门槛,作为平台,要严格把关,审核资质,不能轻易就上线运行。比如,有专家建议,平台应在众筹项目发布前对其进行充分审核,以免发布虚假众筹信息对捐助者造成情感伤害,同时可以要求“大病众筹”申请人签署保证书,保证申请情况属实。除此之外,平台还应提醒申请人如果其发布虚假信息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等。
另一道“门槛”则是有必要建立平台“众筹基金”,规范众筹资金的使用,也就是说,众筹资金不能直接打到申请人个人的账户上,而是进入平台的“众筹基金”,统一纳入“众筹基金库”管理,并且按照当事人大病的程度和医院治疗的具体实际费用,统一进行资助和结算,结余的众筹资金也应当纳入“众筹基金”,防止多余的重筹资金流入个人的腰包。同时,对于一些经过调查核实证明属于众筹“掺假”的,要实施“一票否决”,终止其继续开展众筹活动的资格,并且纳入个人信用,终身禁入众筹领域。如果没有一些“硬”的制度和措施约束,显然,很难阻止一些人在众筹“掺假”上的侥幸心理和冲动。
网络“大病众筹”是很好的救助方式和渠道,也是“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在新时代的重要体现。笔者希望监管部门尽快研究制定新的政策制度,强化对网络“大病众筹”活动的监管,让网络大病众筹,始终在安全、健康、诚信的轨道内运行,真正发挥出慈善救助的价值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