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合肥市物价局获悉,该局公示了《关于规范合肥市城市供水行业服务价格管理的通知》(草拟稿),从即日起至12月5日,社会各界可以将意见和建议通过邮件、传真反馈至合肥市物价局商品价格处。根据通知,合肥将取消城市供水开户费、增容费、管网建设费、按管径定价收费等开户增容性质收费。同时,已建住宅生活用水“一户一表”改造费用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其费用标准按工程定额标准测算核定。 如果市民有意见或建议,可以联系电话:0551-63755780,或者传真到0551-63755780,或者发送电子邮件到shang.jiach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