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安徽全省空闲农房开发利用,促进乡村展,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安徽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支持利用空闲农房发展乡村旅游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支持利用空闲农房,兴办农家乐、民宿客栈、乡村酒店、休闲农庄、农村电商服务网点、农事体验中心、乡村康养中心等,配套开发山水人家、采摘篱园、欢乐粮田等形式多样的乡村旅游产品,打造特色乡村旅游目的地和乡村旅游品牌,延伸产业链、消费链、价值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