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日,记者从合肥市房产局获悉,根据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合肥市区范围内的存量房交易时,须通过存量房网签备案系统平台签订买卖合同。
自2016年6月,合肥市实行存量房网签,合肥市区范围内的存量房在交易时,需通过存量房网签备案系统平台签订买卖合同。为进一步做好税务征收和存量房网签工作,自2017年11月20日起,凡办理存量房买卖的纳税人须提交存量房买卖网签合同。合肥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为方便市区购房者办理存量房网签手续,在存量房交易阜南路窗口增设存量房网签窗口,受理市区范围内自行交易的存量房网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