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合肥市科技局获悉,合肥高新技术企业今日开始认定。12月1日前,所有满足条件的申请企业可以向所在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经贸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对新认定的合肥市级高新技术培育企业,各县区将给予10万元奖励。
在合肥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一年以上,产权明晰、管理规范,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生产、开发高新技术产品为主的企业法人,且尚未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都可以向其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经贸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需要拥有一项(含)以上授权或进入实审期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或者五项(含)以上授权的其他自主知识产权。主要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