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记者从合肥市地税局获悉,合肥已调整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按照新的标准,合肥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标准由原先的3个等级增为4个等级,增加四等5元/平方米·年一档。其中一环路以内的应税土地划分为一等,年税额20元/平方米。一环路以外、二环路以内的应税土地划分为二等,年税额为15元/平方米。二环路以外的应税土地(不含四等规定范围内的应税土地)划分为三等,年税额为10元/平方米。
单独列举的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岗综合经济开发区、庐阳经济开发区、蜀山经济开发区以及包河经济开发区为四等应税土地,年税额从原先的10元/平方米标准回归到5元。新标准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此次主要惠及对象是合肥市区国家级、省级开发区范围内的实体经济。预计通过土地等级范围和税额标准的调整,每年可以减少企业上缴城镇土地使用税5亿元左右,此项政策调整会切实降低实体企业经济成本,开发园区企业将再次“减负”,增加积累,轻装上阵参与市场的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