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一把剪刀传递的爱
新闻工作者体验生态农业游
滨湖办税服务中心运营
舒城县张母桥镇 “百日除患铸安”行动成效显著
我省国土违法将可微信举报
男子以公开裸照相要挟敲诈网友
走进庭审现场 强化廉洁自律
合肥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标准
产后抑郁,年轻妈妈欲跳湖被救
合肥一公证处启用人脸识别系统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11月1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合肥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标准

记者 任金如
 

星报讯  昨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记者从合肥市地税局获悉,合肥已调整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按照新的标准,合肥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标准由原先的3个等级增为4个等级,增加四等5元/平方米·年一档。其中一环路以内的应税土地划分为一等,年税额20元/平方米。一环路以外、二环路以内的应税土地划分为二等,年税额为15元/平方米。二环路以外的应税土地(不含四等规定范围内的应税土地)划分为三等,年税额为10元/平方米。

单独列举的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岗综合经济开发区、庐阳经济开发区、蜀山经济开发区以及包河经济开发区为四等应税土地,年税额从原先的10元/平方米标准回归到5元。新标准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此次主要惠及对象是合肥市区国家级、省级开发区范围内的实体经济。预计通过土地等级范围和税额标准的调整,每年可以减少企业上缴城镇土地使用税5亿元左右,此项政策调整会切实降低实体企业经济成本,开发园区企业将再次“减负”,增加积累,轻装上阵参与市场的竞争。

 
3上一篇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