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省教育厅昨天出台了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明确全省各县(市、区)域内公办中小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将全面实施“县管校聘”。《指导意见》提出,将全面落实中小学教职工“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加强县域内中小学教师的统筹管理,促进县域内师资均衡配置,大力推进教育公平。
《指导意见》指出,教师“县管校聘”改革,目的是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和城镇师资不足问题。我省将完善县域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机制,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坚持控制总量、盘活存量、提高编制使用效率,按照“标准统一、动态调整、余缺调剂”的基本思路,建立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新机制。同时建立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周转池制度,用于保障临时急需和阶段性用编需求。
实行“县管校聘”,也就意味着老师们可能不会一直待在同一所学校任教。我省将完善中小学教职工岗位统筹管理机制。按照“统一标准、岗位统筹、分类核定、职数统管”的原则,采取区分学段、打包核定的办法,将县(市、区)域内同类型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进行整合,分别对照现行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统一核定县(市、区)域内不同类型高中(完中)、初中、小学及幼儿园的高、中、初级岗位总量,打破岗位资源校际壁垒,实行集中管理,统筹使用。与此同时,我省将按照教师交流轮岗有关要求,全面推行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制度。
在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制度实施的基础上,还提出完善教师退出机制。“各地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岗位职责为依据,逐步建立以竞聘上岗为核心的教师退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