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终于拿到钱了,这下可以安心了。”11月1日,刘某等农民工激动地从宣州区法院执行法官的手中接过工资支票,连连道谢。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宣州区法院为63名农民工讨回工资款19万余元。
2012年5月,宣城某服饰公司将其所有的厂房设备租赁给孙某,孙某在承租后仍以该服饰公司名义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并招聘刘某等人入厂工作,工作期间,双方因劳动待遇问题发生争议。2016年11月21日,刘某等人向宣城市宣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宣城市宣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16年12月7日作出不予受理。刘某等人不服,遂向宣州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后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约定孙某于2017年9月1日前给付拖欠刘某等人的工资款192941元,宣城某服饰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履行期限届满后,孙某未按约支付工资款。
2017年9月12日,刘某等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方查找发现孙某名下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遂决定将宣城某服饰公司查封拍卖用于清偿农民工工资。至此,刘某等63名农民工顺利拿回血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