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未来重点推行的我国养老金第三支柱,包括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以下简称“税延养老险”)在内的商业养老险业务,正成为保险公司发力的重点。据了解,保险业已经做好了税延养老险准备工作,相关试点一旦启动,马上可以有效衔接。
税延养老险是指投保人在税前列支保费,在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税款。由于在购买保险和领取保险金的时候,投保人处于不同的生命阶段,其边际税率有非常大的区别,对于投保人有一定的税收优惠,从而撬动个人购买商业养老险的需求。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7月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税延养老险试点将于2017年年底前启动。保险业人士表示,目前开展试点的时机和条件都已成熟和具备,试点有望在多个城市同步铺开,而可能不限于此前市场预期的上海。
税延型养老险试点之所以引发市场高度关注,主要是因为借力税优政策,试点能直接刺激个人缴纳保费的积极性,从而撬动国内商业养老险市场巨大的保费增量需求。业内专家预计,随着商业养老险发展迎来政策环境的最好阶段,未来5年商业养老险的保费规模将超过3万亿元,成为保险市场的最大增量来源。
考虑到投保人增值保值的基本诉求,作为商业性险种的税延型养老险,在投资运作方面可能与养老金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相似。由此,试点不仅可以缓解基本养老保险未来面临的支付压力,还将相应地为未来的资本市场带来可观的长期资金增量。
而7月出台的《意见》已明确指出,将促进商业养老保险资金与资本市场协调发展。发挥商业保险机构作为资本市场长期机构投资者的积极作用,依法有序参与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等领域投资,为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规范有序参与资本市场建设。以保险资金目前的权益仓位平均水平作为参考,假设未来商业养老险权益投资占比也保持在10%左右的话,大致可为资本市场贡献千亿级增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