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日,记者获悉,贫困患者今后去安徽省精神卫生中心(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不用再缴住院押金了。不过前提是,必须持有安徽省卫计委和省扶贫办颁发的“安徽省健康脱贫工程医疗服务证”。据该院医保办唐庆平主任介绍,虽然原则上只有与该院联网即时结算地区的贫困患者才能享受这项福利,但由于联网县的名单一直在更新,所以持证贫困患者都可以放心来住院。
据了解,截至目前,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潜山县、定远县、寿县、庐江县、桐城市、无为县、巢湖市(居巢区)、含山县、宿松县、涡阳县、蒙城县、利辛县、枞阳县、颍上县等新农合病人和六安地区舒城县、霍山县、金寨县、霍邱县、叶集区、金安区、裕安区的医保病人,若同时持有安徽省卫计委和省扶贫办颁发的“安徽省健康脱贫工程医疗服务证”,入院时免缴住院押金,出院时贫困患者只须交清个人自付费用。
唐庆平表示,除免交押金外,来该院住院治疗的贫困患者还享有以下一系列优惠政策:单独持有低保证或五保证的患者,可以在医保/新农合报销后,再“一站式”救助50%~75%;单独持有重性精神病救助卡的患者,可以在医保/新农合报销后,再最高救助6000元;同时持有低保证和重性精神病救助卡的患者实行兜底救助,住院治疗只需支付伙食费即可。“救助政策的具体细节,患者和家属可以咨询我们医保办。”唐庆平介绍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