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日前,《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公布,给全省老年人送上多个“大礼包”。
老年人可随赡养人迁入户籍。老年人随赡养人异地居住的,可以将户口关系迁入赡养人户口所在地,依法依规享受迁入地基本公共服务。公安机关应当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农村老年人不承担兴办公益事业的筹劳义务。农村困难老年人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可以减免筹资任务。
每年为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提供体检。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老年人免费建立电子健康档案,每年为计划生育特困家庭老年人和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提供一次生活方式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健康指导等健康管理服务。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的老年人和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老年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当地政府通过医疗救助资金按规定给予全额或部分补贴。2017年底前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老年人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落实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
免费为80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遗嘱公证。畅通“12348”法律服务热线,实行电话和网上预约、上门服务等,方便老年人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免费为80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遗嘱公证。
优先支持老年人居住比例高的住宅加装电梯等。我省将组织开展“老年友好型城市”和“老年宜居社区”建设示范行动。提倡在老年人出行较集中的公共场所、设施中,适当配备老年人出行辅助器具。加强社区、住宅小区、家庭的适老化设施改造,优先支持老年人居住比例高的住宅加装电梯等。
建立老年学校,方便老年人学习。到2020年,全省95%的乡镇(街道)建立老年学校,50%的行政村(居委会)建立老年学习点,初步建立起支撑全省老年教育发展的学习资源库。老年教育资源向老年人公平有序开放,贫困老年人进入老年大学(学校)学习的学费可予减免。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或参与老年教育,为老年人开展学习活动提供便利和优惠服务。
旅游景区、景点对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票。依托公共资源建设、实施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旅游景区、景点,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票,不满65周岁的老年人享受半价优惠。鼓励其他旅游景区、景点对老年人实行优惠票价或免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