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脸”技术还需“立规”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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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脸”技术还需“立规”前行

▋杨玉龙
小心背后有“鬼” 王恒/漫画
 

近期,“刷脸”成为了热词,人脸识别技术不断进入大众视野。首个“刷脸”支付的商用试点也在杭州一家肯德基餐厅开启;一些银行正尝试启用自动取款机“刷脸”取款功能;高铁检票、宾馆入住也在使用“刷脸”技术……(10月16日《经济参考报》)

“刷脸”时代正在到来,但是其潜在的风险也让人心有余悸。比如,有专家就指出,人脸特征与指纹、虹膜相比,是一个具有弱隐私的生物特征。尤其是隐私随时随处可泄露的当下,如何避免“刷脸”刷掉隐私,须提前做好防范。

其一,应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刷脸”是以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为基础的,但目前现有法律法规对监管机构的职责并未进行明确划分,一旦有问题,必然沦为无人管之地,而受到侵害的只能是普通老百姓。因此,在《网络安全法》等基础上,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让“刷脸”技术在法治轨道上行进。

其二,应完善行业标准。目前,人脸识别技术还没有一个行业标准。没有标准做保障,就容易使“刷脸”滋生乱象,而用户隐私安全也就难以保障。因此,当务之急,要在政府引导下建立起整个行业的统一标准,共同筑起保护用户隐私的行业堤坝。

其三,行业自律很重要。《信息安全技术公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保护指南》提出,处理个人信息时应当遵循的八项基本原则,即“目的明确、最少够用、公开告知、个人同意、质量保证、安全保障、诚信履行和责任明确”。还明确,个人信息的处理分为收集、加工、转移、删除四个环节。因此,这就需要行业严格遵循。

再者,人脸识别技术相关知识的普及也相当重要,一方面让公众了解人脸识别技术,以规避这其中存在的风险;另一方面结合金融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知识的普及,提升公众的防范能力。

唯有加强规范并做足“安全”文章,公众才能够真正享受到“想刷就刷”的快感。否则,缺失安全根基的“刷脸”科技,只能是一种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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