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见义勇为” 功过如何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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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拦车乞讨行为要坚决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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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拦车乞讨行为要坚决说“不”

 

▋付 彪

近日,郑州一老人站在马路中间拦车要钱,给一辆走一辆,车子在马路上排起了长队。很多司机排队“自觉”交费。有市民称自己以前也遇到过,给5毛不要,一块才会让你通过,“我车都被他拦过几次了。”也有市民表示:死都不可能给他,直接打110。(10月15日《新京报》)

近年来,拦车要钱、堵门要钱、拦婚车要彩头等成为一些乞讨者的“法宝”,这些行为不仅透支了好人的善心,也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毋庸置疑,老人站在马路中间拦车要钱,这种绑架式乞讨还涉嫌违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若违反这一规定,可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同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等交通工具,影响正常行驶的,可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拦车乞讨危险又违法,一些司机通过掏钱“息事宁人”,乞讨者尝到了“甜头”,会让他们更加肆无忌惮,所以司机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果断说“不”。而拦车乞讨行为若不加以管制,势必会影响公众出行,加大交通安全隐患,损害城市的文明形象。

笔者认为,对于这种绑架式乞讨行为,法律不能“示弱”。一方面,要加大法律的宣传教育力度,对车流量大的、乞讨者多的路口定期派人进行安全教育,使他们知道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和不安全的,一旦出现交通事故后悔晚矣。另一方面,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监管,对于应该救助的,相关部门要承担起救助义务,对假乞丐或有利益集团操纵的要坚决打击。当然,也希望司机们不要给拦车乞讨者任何施舍,要知道这其实这不是“爱”,而是一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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