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9部门联手“打假”除隐患
监管一线
安徽开展药品质量安全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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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整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
安徽9部门联手“打假”除隐患

▋石跃新 记者 王玮伟
两节到来前夕,省食药监局组织人员检查食品安全。▋石跃新 记者 王玮伟
 

当前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问题突出,社会反映强烈,群众深恶痛绝。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安徽9部门共同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这次整治也是近年来参与部门最多、时间跨度最长、涉及范围最广的专项行动。    

整治:严查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

说起保健品虚假宣传,你一定不会忘记今年“3·15”晚会曝光安徽润九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该企业在陕西省白河县会销高价保健品,65元蜂胶胶囊卖3980元,专骗老人。为严厉打击违规营销宣传产品功效、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行为,由安徽省食药安办牵头,由省公安、商务、工商、新闻出版广电、食药监、出入境检验检疫、网信办、通信管理等部门共同开展专项整治。

根据行动,将治理重点包括食品和保健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行为;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以及以销售保健食品养老、养生项目为名非法集资各类欺诈等活动;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行为;其他涉及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等。

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进口单位,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和相关方,以及广告发布单位等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销售各个环节,也被列入整治范围。

举措:让违法者付出付不起的代价

对于在广告中虚假宣传各种功能的食品企业,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加大监管处罚力度。凡发布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由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代言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将依法追究连带责任。

对那些无食品生产许可、不按照批准内容生产、擅自改变生产工艺、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物)、掺杂使假、产品标签标识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的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并召回相关产品。严厉打击通过电视购物、电话营销、会议营销、网络营销等方式销售食品或保健食品,以及超范围经营、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欺骗、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

同时,还将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样检验,查清问题产品来源和流向;加大对广告违法和虚假宣传的处罚力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让违法者付出付不起的代价,形成有效震慑,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提醒:保健月饼缺乏依据纯属营销噱头

随着中秋节的临近,今年月饼市场出现了一股创意风,不少老牌传月饼品牌纷纷主打养生、保健功能的月饼也层出不穷,“燕窝月饼”“人参月饼”等将瞄准月饼消费高端市场。对此,安徽省食药监局发出中秋月饼消费警示,月饼类保健食品属虚假宣传,食药监部门从未批准过保健类月饼,市民不要上当。

此外,最近这段时间微信朋友圈里,也有不少人晒出私人手工定制的“私作月饼”。这些月饼纯粹由个人家庭或小手工作坊制作,吸引人的是基于朋友圈的信任,在选材用料上追究新鲜实在和个性化。

不过,有食药监人员也指出,这种目前走俏的“私作月饼”,其实属于“三无”产品,因为销售渠道相对隐秘,监管部门一般无法掌握,也就无法安排抽检。如果发生问题,监管部门查处和个人维权都将十分困难,建议市民最好还是到具有食品生产经营资质的单位购买月饼,尽量防范食品安全隐患。

若在市场上发现月饼等生产经营食品的单位及购买的月饼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12331热线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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