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规范省属企业负债行为 未正确履职的负责人将被追责
昨日,记者从省国资委获悉,关于规范省属企业负债行为防范金融风险的通知下发,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负责人。省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致使过度负债危及企业持续经营等严重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记者 任金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