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不少购物平台、网站都推出了用户“用后感”笔记分享功能,随着“测评笔记”越来越受网购者欢迎,记者调查发现,有部分人利用小红书、大众点评等多个购物、生活玩乐平台中的产品体验功能成为职业“写手”,通过“用后感”制造“网红”商品,而很多“商品”这些“写手”都不曾用过。(9月11日 《北京青年报》)
网购先看点评是不少人的习惯性动作,互联网购物不具备实体店的亲历性,更难知道商品的质量情况,选择相信群众的意见是不少网民认为的降低网购风险的好方法。但此类有模有样的所谓“测评笔记”“用户体验”,不少就是商家从写手那里花钱购买的,消费者对此的轻信如同踏入了提前被挖好的坑,最后出了问题恐怕也有苦说不出。
给钱就给从未使用过的商品写点评,这是赤裸裸的造假,不仅对消费者的选择产生误导,也直接伤害消费者对商品的知情权,还会伤害网购的公信力,长此以往就会造成“劣币驱逐良币效应”,即购买虚假点评的商家会淘汰诚信经营者,致使网购市场造假成风,甚至成为难以消除的潜规则。此外,商家让写手有偿写网评的行为还涉嫌违反广告法,广告法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其中“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被明确认定为虚假广告的表现形式。根据广告法规定,虚假广告的参与者既要承担行政责任,也可能承担民事责任,其中购物平台属于广告的经营者和发布者,就有核对广告内容的审查义务,不能以各种理由撇清责任。
显而易见,有偿点评难掩虚假广告的本质,对于这种“托”要严格依法遏制,追究参与者的法律责任。而要想净化网购环境,让“好评”真正是消费者发自内心而来,还需要多方发力。首先商家要秉持诚信经营的理念,不要盲目花钱购买有偿点评,丧失诚信的经营只会换来短暂的虚假繁荣。其次写手们也不要丢掉良知与诚信赚取灰色收入,长期参与弄虚作假自身也会成为虚假广告的受害者。最后网购平台要加强监管,实行点评实名制,谁点评谁负责,定期检查并建立举报机制,完善网购信用惩戒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