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记者从铜陵市住建委获悉,铜陵发布楼市新政,从9月1日起,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给予补贴的政策停止执行,新实施棚户区改造和房屋征收项目,暂停房票方式安置。承租人在铜陵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凭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可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非本市户籍的可申请落户。
铜陵将创新土地供给模式,合理安排租赁住房用途的土地供应,满足租赁住房市场需求。管控土地出让价格,商品住房用地公开出让适时采取“限房价、竞地价”或“限地价、竞配建”等方式。对已出让未开发的存量土地,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限期开工建设。
全面实施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备案。鼓励通过新增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租赁住房等方式,多渠道增加新建租赁住房供应,并优先供应公租房保障对象和新市民。盘活存量房屋用于租赁,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满足消防及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允许库存商业办公等用房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水电气执行居民价格,但不得对外出售。住房租赁企业享受相关补贴政策。
承租人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铜陵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凭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可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非铜陵户籍的可申请落户;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享受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凡具有铜陵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以及有稳定就业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其监护人在铜陵无自有产权住房,以监护人租赁房屋作为唯一居住地的,凭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材料,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
铜陵将停止执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给予补贴的政策,新实施棚户区改造和房屋征收项目,暂停房票方式安置。已实施棚户区改造和房屋征收项目,继续按原征收安置方案执行。严肃查处商品房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严厉打击开发企业囤积房源、捆绑销售、恶意炒作、虚构价格、变相涨价、价外加价,以及房地产经纪机构参与炒卖房号、哄抬房价、发布虚假房源及价格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