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哥导读:业务员杨某、陈某跟着束某某一起在合肥推广“爱学贷”业务,起初,他们严格按公司规定开展业务,但不久后,因欠下巨额债务,三人竟打起歪主意。
经过:束某某,男,27岁,2014年10月,他开始担任杭州爱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爱财公司)城市经理,代表该公司在合肥开展面向在校大学生的“爱学贷”业务,即该公司与有意购买电子产品而又无力一次性付款的大学生签订合同,由该公司先将约定购买的电子产品交付给购买方(实际运作中是该公司按合同约定的价格将货款支付给签订合同的业务员,由业务员购买相应的电子产品交付给购买方),再由购买方分期向该公司支付货款和一定比例的服务费。
经合谋,他们决定找人冒充在校大学生作为购买方来签订合同,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欺骗爱财公司审核通过,以骗取公司货款。随后,陈某在网上发布了招募人员签合同的广告,程某某看到广告后与陈某取得联系,陈某承诺每审核通过一份合同给其1500元好处费。之后,程某某将招到的人员带到有类似校园环境的地方,让他们冒充在校大学生签订合同,手持模型或包装盒拍照,假装已经领取了电子产品,并办理手机卡以接听公司的回访电话,骗过公司的审核并签订分期购物合同。
据了解,在该犯罪团伙中,束某某等人利用上述方法审核通过合同达492份,其中真实合同仅8份,虚假合同多达484份。其间,束某某等人共收到公司打款330万余元,为掩盖真相,他们归还了虚假合同货款16万余元。
结果:昨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记者获悉,近日,被告人束某某等4人因职务侵占罪一审分别被合肥市蜀山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到6年4个月不等。
星哥点评:罪莫大于多欲,不义之财不应生念。对于物质与钱财,人类天生没有抵抗力,但不同的是,有些人取利中正,有些人则走上歪路。星哥在此告诫大家,君子爱财需取之有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