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近年来我省医疗纠纷频发,严重冲击医疗秩序,对医患双方造成严重侵害。2015年至2016年,全省发生严重扰乱医疗秩序事件823起,其中伤医犯罪案件109起,造成2名医生死亡,148名医务人员受伤。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记者昨日从省卫生计生委获悉,我省发布关于《安徽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解读,《办法》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按照《办法》,市县设立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负责医疗纠纷调解工作。患者及其近亲属应如实陈述病情、病史,配合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检查、治疗和护理,不强行要求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作出超出其救治能力和执业范围的医疗行为,并配合医疗机构根据疾病治疗需要等实际情况要求其转诊或者出院的安排。
此外,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故意损毁病历资料;在医疗机构摆设灵堂、焚烧纸钱、摆放花圈;在医疗机构违规停放尸体,或者阻挠将尸体移放太平间或者殡仪馆;围堵、强占或者冲击医疗机构办公、诊疗场所;侮辱、威胁、恐吓、殴打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等扰乱医疗秩序、威胁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行为都被明确禁止。出现上述情况,公安机关接警后应当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依法制止过激行为,收缴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驱散肇事人员,或者将肇事人员带离现场;违法行为未得到制止前,公安机关不得进行案件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