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强做优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打造有全球影响力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集聚发展基地,有效促进节能减排,带动产业转型升级。日前,省政府出台《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全方位鼓励新能源汽车的研发、生产和应用。
新增公交车中,新能源车将占大半比例
根据政策,将新能源汽车纳入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省内新增和更换的公务用车按照规定逐年将提高新能源汽车比例,机要通信用车全部配备新能源汽车。2017年,合肥市、芜湖市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例不低于80%;其他城市比例不低于50%。到2020年前,每年按照10个百分点的增加比例逐年扩大应用规模。
2017年,合肥市、芜湖市(以下简称一类市)新增及更换的环卫、消防、机场通勤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50%;蚌埠市、滁州市、马鞍山市、铜陵市、安庆市(以下简称二类市)比例不低于30%;其他市(以下简称三类市)比例不低于20%。到2020年前,每年按照不低于5个百分点的增加比例逐年扩大应用规模。
新能源出租车将现身街头
我省将实施出租车“油改电”换购计划,从2018年起,一类市新增的巡游出租车100%使用新能源汽车,二类市比例不低于50%,三类市比例不低于30%。在享受现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对2017-2020年进行“油改电”换购的巡游出租车和网约出租车企业、经营者,各市将合理确定、调整出租车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并给予年度运营补助。
另外,我省将制定《安徽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17-2020年)》,各市将制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和管理细则,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充电设施建设领域。到2020年,将建成各类充换电站600座以上,分散式充电桩18万个以上,具备满足20万辆以上电动汽车充电需求的能力。商业运营的充电基础设施项目由属地发展改革(能源)部门备案,自用充电基础设施项目不需要备案。个人在自用停车库、停车位,各居住小区、单位在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在安全专业施工的前提下,不需要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合肥将试水 新能源车专用号牌
2017年12月31日前,合肥市将启动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核发试点工作,其他市将于2018年6月30日前启动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核发工作。制定出台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充换电收费、停车位投放及停车费用减免等政策,建立充电基础设施的道路交通标识体系和规范,方便新能源汽车的通行和使用。
同时,我省将完善充电基础设施用电价格及充换电服务收费政策。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2020年前免收基本电费;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合表用户电价;其他充电设施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