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哥导读:2016年10月9日晚上,陈镇(化名)、张梅(化名)和几位朋友在酒吧喝酒,后来几人到合肥宁国路上一饭店吃饭。饭后,陈镇和张梅一起回到合肥新站区某小区张梅所居住的房间内。从此之后,张梅就没能走出房间。
经过:21岁的受害人张梅生前租住在合肥新站区某小区的一套出租屋内,与她一起合租的还有另外两名女子。从2016年10月10日开始,张梅上班单位的经理就再也没看到她。熟知张梅的一些人给张梅打电话也没办法联系到。张梅就这样毫无征兆地失去了踪影。同年10月14日晚,同事们一起到张梅住处,走进张梅房间,看到张梅躺在地上,脖子左侧和小腿有青斑,同事立刻报警。遗憾的是,救援人员赶到后,发现张梅已经死亡多日。
事发后,警方立刻展开调查,很快将嫌疑人锁定为1995年出生的肥东县人陈镇。据了解,陈镇和张梅是同学关系。2016年10月9日晚上,陈镇、张梅和几位朋友在酒吧喝酒,随后两人来到张梅住所。陈镇表示,他和张梅两人没有矛盾,当天凌晨三四点钟在张梅住处,因为觉得被张梅言语嘲笑了,认为尊严受到侮辱,他便掀开张梅的被子,用双手死死掐住张梅脖子,一直压了有四五分钟。张梅多次挣扎,但是都无济于事。陈镇一直看到张梅不动了,趴在她胸口听心跳没有了,知道张梅已经死了。陈镇将张梅从床上抱到地上,他上床休息到早上六点多,将张梅的手机和充电宝装进包内,从张梅零钱包里将六十几元钱、车钥匙拿走离开房间。随后,他开着张梅的轿车去了磨店。
新站刑警大队民警根据相关线索,于2016年10月15日14时左右,在一网吧内将陈镇抓获。
经审理查明,陈镇和张梅吃饭后回到张梅住处,因琐事陈镇用双手扼压张梅颈部四五分钟,致张梅死亡,现有证据不能认定张梅有刑法意义上的过错,陈镇的行为不属于激愤杀人。法院认为,陈镇因琐事不能冷静处理,故意将张梅杀害,构成故意杀人罪;实施杀人行为后盗窃张梅财物,价值94655元,数额巨大,构成盗窃罪。陈镇一人犯数罪,应数罪并罚。
结果:8月16日,合肥市中院作出判决,陈镇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死刑。听到判决后,陈镇不服,当庭表示要上诉。
星哥点评:只因琐事就恶行相向,陈某的性格恶性远比其行为大得多。社会是文明的,生活对每个人也是宽容的,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是对生命的亵渎,也是对法律的挑衅。希望广大读者遇事都能冷静以待,正己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