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一轮医改中,我省首创县域医共体模式,力争让居民“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记者昨日获悉,我省将建立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实现县域医共体内医疗卫生机构统一用药范围、统一网上采购、统一集中配送和统一药款支付,保障药品有效供应,降低药品虚高价格。
用药:不再限定中标药品的最低价品种
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由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依托现有药房建设。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用药范围与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一致,应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按规定比例采购安徽省基本用药目录(1118种)外挂网药品。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采购使用国家基本药物(520种),确实因疾病诊治需要的,可按规定采购使用其他药品,并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统计。此外,合肥、芜湖、蚌埠市开展创新城市医联体试点工作的社区服务中心也参照执行。
配送:药品采购、配送中严禁加价
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汇总形成县域医共体药品采购计划,经县域医共体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核后,报市采购联合体统一带量采购。供货企业应按时将药品配送至乡镇卫生院,或配送至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再由中心药房分发至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将结合常态用药情况,适当储备采购量小的药品、急(抢)救药品等,同时加强入出库、储存、养护等管理工作,确保医共体成员单位临床用药需求。县域医供体牵头医院对统一网上采购的药品质量负责,在药品采购、配送和管理中严禁加价,其成员单位按实际采购价支付药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