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中国人民银行合肥市中心支行获悉,2017年第七期、第八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将于8月10日至8月19日发行,票面年利率与上月发行的国债相同,依然分别为3.9%和4.22%。
据财政部公告显示,本次两期国债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最大发行总额为460亿元。其中,第七期期限为3年,票面年利率为3.90%,最大发行额为230亿元;第八期期限为5年,票面年利率为4.22%,最大发行额为230亿元。两期国债发行期为8月10日至8月19日,自购买之日开始计息,按年付息,每年8月10日支付利息。本次两期国债分别于2020年8月10日和2022年8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中国人民银行合肥市中心支行相关工作人员提醒,两期国债发行期内不得提前兑取,发行期结束后方可提前兑取。提前兑取业务只能通过承销银行营业网点柜台办理。投资者提前兑取两期国债时,承销银行将按照从上一付息日(含)至提前兑取日(不含)的实际天数和以下执行利率向投资者计付利息,即:从2017年8月10日开始计算,持有两期国债不满6个月提前兑取不计付利息,满6个月不满24个月按票面利率计息并扣除180天利息,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按票面利率计息并扣除90天利息;持有第八期满36个月不满60个月按票面利率计息并扣除60天利息。若投资者提前兑取,承销银行可按照提前兑取本金的1‰向投资者收取手续费。
据了解,从8月10日开始,市民可持身份证到合肥市工、农、中、建、交、徽商、中信、光大、招商、兴业、浦发、民生、华夏、广发、平安、杭州、邮储等17家承销银行实名购买本期储蓄国债(电子式)。若有疑问,可至相关承销银行网点进行咨询。 ▋谢芹 记者 邹传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