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偷鸡摸狗之事,24人同堂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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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偷鸡摸狗之事,24人同堂受审
妻子账本“曝光”丈夫分得赃款数额
▋记者 马冰璐
 

星哥导读:昨日,合肥市蜀山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案,24名涉嫌偷鸡摸狗的被告人同堂受审。庭审中,一个“特殊”的账本引人关注,该账本不仅详细记录了被告人李某某每天分得的赃款数额,还注明了某段时间其未能外出作案的原因,例如“下雨了”“风声紧”等。

经过:经审查,24名被告人系共同犯罪,部分人“偷鸡摸狗”之后,以低价销赃。这些被告人各有分工,形成“生意链”。有的人专门在农村地区,用弓弩发射含有氯化琥珀胆碱成分的飞镖注射器(俗称“毒镖”)毒杀土狗。有的人开设冷库,专门收购这些遭人毒杀的死狗,加工、冷藏、对外销售,供人食用。此外,还有人“自产自销”,参与毒杀土狗,同时开设冷库。

在毒杀狗的同时,农户家养的土鸡他们也没放过。趁着农民白天外出劳作之机,几名被告人驾车,用捕鸡工具将鸡网住盗走。

庭审中,一个“特殊”的账本引人关注,账本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的被告人臧某某持有。据了解,她的丈夫、被告人李某某每次偷鸡摸狗后,都会将钱款交给她保管,而臧某某有记账的习惯,在账本中,不仅详细记录了李某某每天分得的赃款数额,还注明了某段时间其未能外出作案的原因,例如“下雨了”“风声紧”等。

据统计,经臧某某记账、保管、使用的李某某犯罪所得赃款达20余万元。对于该数额,庭审中,李某某并不认同,他称,这些钱不仅有其偷鸡摸狗所得赃款,还有其在菜市场卖肉、跑黑头车等各种“业务”所得来的钱,此外,还有一部分是家中房屋的拆迁款。“我老婆就是记一记家里的日常收入和开支,这笔钱不都是毒狗、偷鸡挣的钱,偷鸡摸狗,我干过几回,大概就挣了2000多块钱。”

结果:因此案涉案人数较多,庭审预计将持续两天时间。

星哥点评:“偷鸡摸狗”指的就是一些人游手好闲,不务正业,通过歪门邪道获得不正当利益行径。这个“偷鸡摸狗”团伙,不但各有分工,形成“生意链”,而且还把赃款记在账本上,可见极为“嚣张”。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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