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90后女子乔某在无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网上代购的方式销售隐形眼镜、美瞳、隐形眼镜护理液。7月31日,该案经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乔某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对违法所得一万元依法予以追缴和扣押,在案的手机一部依法予以没收。
据了解,自2011年以来,被告人乔某在无《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网上代购的方式,在自己经营的“babyq魅力饰品网店”代理销售从王某某等人(均另案处理)经营的上海海外代购超市购进的SIO、BEBE、NEO、VON等品牌的隐形眼镜、美瞳、隐形眼镜护理液,非法经营金额为128021元。另查明,2016年11月3日,乔某接淮南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民警电话通知后,在家人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查明后认为:被告人乔某违反国家规定,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被告人乔某接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乔某一贯表现良好,且现已怀有身孕,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对其所居住社区亦无重大不良影响。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