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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种情形 可获免费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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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7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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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种情形 可获免费公证
我省修订公证法律援助管理办法
彭继友 记者 马冰璐
 

星报讯 从本月起,经济困难的当事人需要办理与请求国家赔偿、赡养费等事项有关的公证,只要通过法律援助机构审核,就有望获得免费公证服务。昨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记者获悉,省司法厅修订通过了《安徽省公证法律援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公证机构及公证员对11种情形的困难当事人提供公证法律援助。

据了解,《办法》规定的11种公证法律援助的范围包括:依法请求国家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的;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因劳动争议请求给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请求赔偿与交通、工伤、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产品质量等相关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请求赔偿因高危作业造成损害的;请求赔偿因假劣农药、种子、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造成农业生产损失的;以及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因见义勇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流转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主张民事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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