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全民健康是极为重要的前提。而实施健康扶贫工程是“十三五”时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的一项重要超常规举措。健康扶贫工程的实施是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大举措。建立农村贫困人口医疗兜底保障机制,是健康扶贫的重点任务之一。早在2016年,我省就在倾斜基本医保政策的基础上,设定了“351”兜底保障线。
根据政策,我省经扶贫部门确认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下简称贫困人口),在省内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特殊慢性病门诊及限额内门诊费用合规费用纳入政府兜底保障范围。按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策补偿后,贫困人口在省内县域内、市级、省级医疗机构就诊的,个人年度自付封顶额分别为0.3万元、0.5万元和1.0万元,年度内个人自付合规费用累计超过个人自付封顶额时,超过部分的合规费用由政府兜底保障。贫困人口出院时,费用通过“一站式”结算信息系统结算,个人只需承担自付费用。此外,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1个年度内的门诊医药费用,经“三保障一兜底”综合医保补偿后,剩余合规费用还能由补充医保再报销80%。
当然,健康扶贫综合医疗保障政策能否实实在在地惠民利民,关键还在于落实,这就需要我们因病施治、分类救治、有效医治。首先要核实因病情况,这是精准健康扶贫的前提和基础。组织基层卫生计生服务网络对导致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严重影响劳动能力的致贫病种进行全面调查,把致贫的病种找出来,每一户建立一个档案。其次需要进行分类救治。对于能一次性治愈的,组织专家集中力量进行集中治疗。对农村贫困家庭中患有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终末期肾病等9种大病患者进行集中救治,制定诊疗方案,明确临床路径。需要住院维持治疗的,如尿毒症、重性精神病,由就近具备能力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需要长期治疗和康复的,如高血压、糖尿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上级医疗机构指导下实施治疗和康复管理。对重点人群和重点病种,要发动、组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力量,开展重点救治。
与此同时,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人才综合培养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基层医疗力量,让贫困人口能够就近看病,及时得到便捷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确保健康扶贫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