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计划到2020年底前,居民主动分类的意识明显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有效扩大,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记者 祝亮
我省基本实现市县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
据悉,“十二五”以来,全省各地以生活垃圾末端处理为中心,加快建设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基本实现了市县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但随着新型城镇化快速发展,面对持续、大量产生的城市生活垃圾,被动粗放的末端处理方式难治根本,一些地方设施超负荷运行、后续处理能力不足等问题逐渐显现。
要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问题,必须在无害化的基础上推进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理利用,系统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各地要按照城乡统筹、源头减量、分类处置、综合治理的思路,推动城镇生活垃圾有效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不断改善城镇人居环境,努力建成绿色江淮美好家园。
合肥等6市 将试水垃圾强制分类
我省将做好合肥、铜陵全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城市建设工作,选择淮北、滁州、宣城、池州作为省级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城市实施强制分类,尤其是新城新区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各试点城市将于2017年底前制定出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办法,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将有害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推进废电池、废荧光灯管等有害垃圾单独收运和处理工作,建立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的投放暂存、收运处置系统,逐步加强餐厨废弃物分类收集管理,全面推广废旧商品回收利用、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方式。
机关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等 将先行强制分类
我省计划先行在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和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相关企业实施强制分类工作。
2017年底前,在肥省直机关、中央驻皖单位率先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2020年底前,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城区范围内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其他公共机构将因地制宜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将通过依法强制 实施垃圾分类
我省欲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结合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相衔接的收运体系,注重培养一批省内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龙头企业。构建“互联网+资源回收”新模式,打通生活垃圾回收网络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通道,整合回收队伍和设施,实现“两网融合”。
我省将采用“积分兑换”“绿色账户”和精神文明建设评比、荣誉奖励等激励形式引导居民实施分类投放;在健全垃圾处理法规和标准的前提下,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纳入依法实施轨道,通过依法强制实施和利益驱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垃圾箱将统一配置、设计美观、标识易懂
按照确定的分类类别,我省拟统一配置设计美观、标识易懂、规格适宜的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垃圾分类引导指示牌。优先安排分类处置设施建设用地,统筹布局生活垃圾转运站并实施升级改造,淘汰敞开式收运设施。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加强运输车辆规范化改造,配备满足分类品种需求、密封性好、标识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
推进居民生活垃圾、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园林绿化等有机易腐垃圾等终端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加快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运处理系统,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