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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通报三起违反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记者 于彩丽
 

星报讯 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记者7月3日从省纪委获悉,合肥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合肥市滨湖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高同国违规发放津补贴。经查,2016年1月,经高同国批准,滨湖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违规向不属于本单位的滨湖新区建设管委会12名工作人员发放劳保费、提货券、电影卡3项福利,共计价值5.87224万元。高同国还存在其他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17年5月,高同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物予以收缴。在违规发放津补贴中,滨湖新区建设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詹向明和综合办主任陈升分别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肥东县牌坊乡牌坊社区党支部第一书记毛智德在防汛期间违规使用公车。经查,2016年8月9日晚,毛智德驾驶公务用车(皖AD242警)到合裕路大运城附近接送同学一行到KTV唱歌。2017年1月,毛智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长丰县吴山镇胜岗村党支部书记罗有明、村委会主任陈国芳等人违规饮酒。经查,2016年6月24日(星期五),罗有明、陈国芳、村报账员傅世柱与退休教师沈某工作日午间饮酒,造成较坏影响。罗有明、陈国芳、傅世柱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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