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10年全面启动基层医改、2012年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之后,2015年我省把城市公立医院改革作为综合医改试点的核心任务加以推进。“十二五”期间,我省所有100所城市公立医院纳入医改,初步实现了患者负担不增逐减、医务人员收入不减逐增等改革预期目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都取得了稳步的进展。
门急诊、人均住院费呈下降态势
“十二五”期间,全省所有100所城市公立医院纳入改革范围,并取消了药品加成;全省组成16+1个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联合体,开展药品带量采购;城市三级医院结合改善服务实行门诊限号限时制度。
改革以来,效果显著。大医院门急诊人次和出院人次下降较为明显,专家医师、普通医师每人每半日担负诊疗人次减少;医院药品收入、耗材收入、大型设备检查收入下降,诊察费收入增加;患者费用有所下降。
持续改善医疗服务,如确定不需输液的53种常见病、多发病清单,严格控制临床输液滥用,2015年全省大输液采购量3.33亿瓶,同比下降了15.28%;开展了先住院后付费试点,受益人群达403640人次;向社会公开包括医疗费用、医疗质量、运行效率等6大类共24项医疗服务信息;推出了15种剖宫产手术“正面清单”,力争通过3-5年使我省剖宫产率由2014年的45%降至30%。在75个县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在实施科学合理施治的同时,控制医药费用,推行分级诊疗以及其他医改项目。
孕产妇、婴儿死亡率全面下降
“十二五”期间,我省启动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继续实施“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民生工程,全省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91.51%,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妇幼健康服务。截至2014年底,全省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12.02/10万、4.8‰、6.48‰,较“十一五”末下降了45.44%、39.25%、36.79%,均提前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目标。
新农合覆盖5000多万人
截至2015年上半年,全省实际参合人数为5190.8万人,覆盖农业人口5101.4万人,参合率达101%。2015年筹资标准每人每年达480元,较2010年增长2.2倍。随着筹资标准的提高,报销比例显著提高,新农合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一是提高最高支付限额,2015年新农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不低于20万元;二是大病保障能力显著增强,继2010年启动农村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大病试点后,又先后将67组重大疾病(含164个单病种)列入重大疾病,提高报销比例并实施按病种付费,同时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
目前已实现大病保险全省覆盖,患者家庭负担明显减轻。2015年上半年,参合农民的实际住院报销比为58.01%。普通门诊净报销比例达42.11%。
2014年中医医院诊疗1400万人次
我省是中医药大省,2014年,我省县以上中医医院诊疗人次已经达到1400万人次,出院人次91万人次,创历史新高,平均每门诊人次医疗费用和平均每出院者住院医疗费用分别比综合性医院低16%和26%。
全省绝大部分县中医院建立了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绝大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能够提供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半数以上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够提供4项以上适宜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