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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成毒贩和瘾君子联络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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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成毒贩和瘾君子联络工具
涉毒案件呈现网络化特点
王鹏 记者 马冰璐
 

星报讯 在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合肥市庐阳区法院对外发布2016-2017年度涉毒刑事案件审理情况。法院经梳理发现,涉毒案件呈现出网络化特点,微信竟成为毒贩和瘾君子进行毒品交易的联络工具。

据司法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该院共审理各类涉毒刑事案件23件,同比下降41.03%。

除了案件数量的变化外,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毒品犯罪呈现出一些值得注意的新特点。“涉案毒品类型较为集中,主要是甲基苯丙胺(冰毒)和氯胺酮(K粉)两类毒品。尤其是氯胺酮,近一年来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大多都是因为贩卖大量氯胺酮。”该院刑庭庭长钟成介绍道。

今年5月,该院宣判一起贩卖毒品罪案件。在这起案件中,3名被告人张某、胡某某、董某某在短短7个月左右的时间里,先后分别向6名吸毒人员分40次贩卖毒品氯胺酮,并为贩卖而购买氯胺酮780克,其中,张某共计贩卖氯胺酮990克,胡某某共计贩卖氯胺酮790.8克,董某某参与贩卖氯胺酮3.6克。被告人张某、胡某某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4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罚金;被告人董某某则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5000元罚金。

这起案件,不仅印证了涉氯胺酮毒品犯罪趋于严重的形势,同时也展现了涉毒案件的另一个特点——网络化。3名被告人之所以能够在7个月左右的时间里完成40次的高频率毒品贩卖,借助的工具就是移动网络社交软件。他们通过微信与购买毒品的吸毒人员进行联系,约定交易地点,除现金外还大量使用网银或微信钱包转账收取“货款”,除直接见面交易外,还采取让购买者自取的方式“交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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