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常乃忠 星级记者 刘海泉) 6月20日上午,淮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谢家集大队二中队民警在卧龙山路人民商场路段执勤的时候,看到一辆灰色轿车停在公交车站上,阻碍公交车靠站。民警上前要求该车驾驶员徐某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徐某却称忘在家里,请求照顾。民警通过查询发现此牌照原来是一辆小货车上的,而且小货车已经报废。证据面前,徐某只好承认了套用朋友小货车牌照,企图在交通违法时,达到逃避“电子眼”拍摄和处罚的目的。交警依法给予徐某罚款4000元、记12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