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胜
22日,约有5万把共享雨伞现身杭州街头。23日,记者来到武林广场、西湖文化广场地铁站,竟然已经找不到一把共享雨伞。后得知,原来地铁站的共享雨伞是被城管执法人员收走了。(6月25日《钱江晚报》)
从共享单车到共享充电宝再到共享篮球,当今的社会似乎已步入了“共享经济”的年代。这不,雨伞也来凑热闹了。按理说,已进入梅雨季节的杭州迎来首批“共享雨伞”,以供市民的日常防雨所用,正可谓是“恰逢其时”。可这种应时的尤物却缘何遭遇了不到24小时就被下架的“短命”结局?个中的警示效应值得关注与反思。
在举国上下尊崇法治、信守规矩的当今社会,无论是兴公益还是做生意,“遇事先问法”似应成人们为人处世的首选。而这恰是“共享雨伞”遭遇“短命”的致命短板。
与近段时间风靡社会的“共享单车”一样,尽管“共享雨伞”打着为市民提供公共服务的“公益”名号,但其有偿使用的本身就是具有以营利为目的的“租赁”属性。随意将花花绿绿的雨伞投放于户外公共区域,不仅涉嫌占用公共设施谋取私利,也严重影响了原本整齐美观的市容市貌,有碍简洁透明的城市观瞻。民众对此也颇有微词。
效仿“共享单车”的做法,走出“共享雨伞”的短命困局,不是简单地将“悬挂护栏”的雨伞移至“放入桶内”的地点变更,而是要遵规守矩、综合考虑、依法行事、科学设置。比如,加强与城管部门的协调沟通,将“共享雨伞”以恰当方式投放于指定区域;举行专题听证会,广泛吸纳包括市民代表在内的各方意见,就“共享雨伞”的置放方式与悬挂地点集思广益;充分考量美观与环保等多重因素,拓展其兼作拐杖的功能设计,力求“共享雨伞”的规范化、人性化等。而这些也无疑是给共享经济提了个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