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因琐事,男子酒后跑到前妻家吵闹,闹到派出所后,他不仅不思悔改,还变本加厉,竟在前妻家楼下放火。昨日上午,被告人李某某因涉嫌放火罪在庐阳区法院受审。
据检方指控,今年3月9日下午,李某某因未能见到由前妻抚养的儿子,酒后来到前妻位于庐阳区某小区的住处,将前妻家的洗衣机、冰箱砸坏。李某某的前妻随即报警,随后,两人被带至派出所。在从派出所回家的路上,两人再度发生争吵,李某某向前妻索要5000元,并打了她,还扬言:如果不给钱,就把她的房子炸掉。随后,李某某先于前妻来到她家楼下,将前妻停在楼下的电动三轮车里的两床被子点着,致三轮车被烧毁。
随后,李某某又从三轮车里拿出一条毯子,放在前妻家门口点燃,并找来两个废旧轮胎扔在毯子上。待火势变大后,他转身下楼,并继续在楼下恐吓、谩骂前妻。周围邻居见此情景遂报警,并将火扑灭。随后,李某某被民警抓获。
庭审中,检方指控,李某某的行为应当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此,李某某当庭承认,自己确实实施了放火行为,并称,由于前妻拒绝给他5000元,且不让他见孩子,加上他喝多了,遂放了把火,如今后悔不已,愿意接受法庭处罚。此案并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