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治病救命的钱,终于拿到了!”47岁的江某某手里紧紧拽着执行案款支票,眼泪涔涔。为了讨回某房地产公司欠付她的商铺经营收益59000余元,她四处奔走。2016年12月起,淮南市田家庵区法院执行部门共收涉某房地产公司案件58件,涉案标的额380万余元,江某某就是申请执行人之一。近日,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将58份和解协议交给某房地产公司,责令该公司将强制执行的款项228万余元,打给江某某等58位当事人。
2009年11月13日,江某某等58位业主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约定从该房地产公司处购买某广场商铺并签订《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合同》,至2013年2月8日租赁合约期满;某房地产公司组织召集了部分业主选举了业主理事会,并与业主理事会确定了下一步续租事宜。但该房地产公司拖欠业主房租费,经多次催要,仍拒不支付。于是,58位业主陆续诉至法院,并申请强制执行。
田家庵区法院接到该集团案件后,安排专人及时办理。该房地产公司感受到田区法院执行的决心,主动联系法院,经多次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第一次履行拖欠租金的60%,剩余款项在一年内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