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证监会发布修改后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的若干规定》,这个大股东减持股票规定,主要有几点核心内容:
1.扩大减持约束范围,包括持股5%以上的股东、定增机构、高管、质押的股份等等;2.限制大股东减持——任意连续90日内直接坚持不得超过1%,大宗交易不得超过2%,且受让方6个月不能卖;3.参与定增的机构,解禁后12个月内减持不得超过50%。
按以上规定,定增基金的减持将面临着“在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只能以集中竞价方式减50%和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股份总数1%”的限制。这意味非公开发行获得股份的通过集中竞价转让出去至少需要2年至3年方可完成。这些规定会大大影响定增基金的投资价值:1.很多定增基金是18个月开放,现存的定增基金可能将来存在着定增项目没有卖出就遇到了投资者赎回的情况;2.延长定增项目退出时间,也加大定增项目的投资不确定性。很多定增项目的投资价值会受此规定影响较大,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定增基金的投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