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哥导读:从担任镇中心卫生院后勤主任起,他便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期间,他一边升官一边贪腐,一直不曾收手。
经过:法院经审理查明,1999年11月至2016年10月间,顾某先后担任合肥市蜀山区小庙镇中心卫生院后勤主任、副院长、院长职务。1999年11月,行贿人高某以他人公司名义中标小庙镇卫生院职工宿舍楼建设项目,同年11月底的一天,为了能在项目验收、结算、资金拨付方面获得负责该项目的时任该卫生院后勤主任顾某的关照,高某在小庙镇一饭店送给顾某现金1万元,顾某收下并答应予以关照。2004年6月,高某再次中标该卫生院另一栋职工宿舍楼建设项目,为得到顾某的关照,高某又送给已升任副院长的顾某2万元。
除了利用基建捞取好处,顾某还利用采购医疗设备的机会收受他人贿赂。2014年12月,行贿人程某代表合肥某商贸公司投标该卫生院医疗耗材及检验试剂采购项目。为了在投标过程中获得关照,2014年12月下旬的一天,程某来到时任院长的顾某办公室,送给其1万元现金,顾某予以收下并答应帮忙。后顾某在参加该项目评标工作中,给程某的投标公司打了高分,帮助程某顺利中标该项目。2015年至2016年,程某又分别代表两家公司投标该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为了能中标该项目,程某找到顾某,希望其在招标过程中帮忙,顾某答应,并让参与该项目评标工作的下属关照程某公司,之后程某顺利中标。为表示感谢,程某两次送给顾某共计1.8万元,顾某均予以收下。
顾某除了收受上述人员贿赂外,还多次收受其他人现金,为其谋取利益,据了解,顾某共计受贿14.09万元。去年10月,顾某受贿东窗事发,纪检部门随即对其立案调查。
结果:昨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记者获悉,合肥市蜀山区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合肥市蜀山区小庙镇中心卫生院原院长顾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
星哥点评:在其位,谋其事,身在何职,不仅要忠于职守,还应有相应的思想认识。贪污受贿者因为一时的诱惑与冲动获得利益,但却败坏了自己的名声,得不偿失。法律不容许贪污受贿者逍遥法外,多行不义必自毙,正义的审判有时可能来得较迟,但终会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