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随着端午节的日益临近,粽子、绿豆糕等节日时令食品也进入了热销期。5月19日,安徽省食药监局发布了端午节前专项检查结果。首批抽检共抽两类食品共83批次样品。
大型商超销售不合格绿豆糕
据介绍,首批抽检共抽到两类食品共83批次样品。其中,粽子18批次(安徽生产的5批次,外省生产的13批次),全部合格;绿豆糕65批次,合格56批次,确认不合格3批次,6批不合格待确认;其中安徽生产的绿豆糕43批次,不合格5批次(含3批待确认),外省生产的绿豆糕22批次,不合格4批次(含3批待确认)。
不合格的商品分别来自,巢湖世纪联华超市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巢湖市皖康食品厂生产的绿豆糕霉菌超标;苏果超市(合肥)有限公司望江西路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南京清真桃源村食品厂有限公司生产的减糖麻油绿豆糕霉菌超标。合肥市蜀山区超港食品天鹅湖店销售的标称黄山市超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绿豆糕菌落总数不合格。
安徽省食药监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
端午节粽子安全消费提示
端午节是人们食用粽子的高峰时期,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提示消费者应注意以下方面:
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查看包装是否完整或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散装粽子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对于真空包装类和速冻类粽子,购买后按照标签所示方式保存,并按照标示食用方法加工食用。
消费者如果发现购买的粽子和生产经营粽子的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全省统一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12331。